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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委党校党总支贯彻实施中纪委《规定》的
总结汇报
县纪委:
根据县纪委《通知》(婺纪发[2007]5号、6号)文件的要求,我校迅速组织全校党员干部认真进行了传达贯彻,并进行组织实施。现将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认真传达贯彻,提高思想认识
6月16日,我校召开了全校党员干部大会,传达贯彻中纪委《通知》(中纪发[2007]7号)、省纪委《内部明电》(赣纪发[2007]10号)、市纪委《内部明电》(饶纪发[2007]7号)和县纪委《通知》(婺纪发[2007]5号、6号)文件精神,常务副校长、党总支书记胡健作了动员讲话,强调了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、县纪委文件的重要性,必须深化认识,加强领导,周密部署,积极行动,深入进行思想发动,认真组织自查自纠,通过贯彻实施上级有关规定,增强我校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,规范廉洁自律行为。大家一致认为,中纪委的《规定》,充分反映了党中央对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,也提出了解决新出现腐败问题的措施和办法。贯彻实施《规定》,为我们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,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;贯彻实施《规定》,能够有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,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,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。
二、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落实责任
我校按照县纪委的要求,研究决定成立贯彻落实《规定》领导小组,负责贯彻落实《规定》的具体工作,由常务副校长、党总支书记胡健任组长,滕伟新、程瑞祥、梅丽华任副组长,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;下设办公室,由滕伟新兼任办公室主任。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落实责任,认真抓好落实,确保学习贯彻《规定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。
三、认真部署安排,扎实落实《规定》
按照县纪委的部署,落实中央、省、市纪委提出的明确工作时限和要求。我校采取相应措施,切实抓好《规定》的贯彻落实,并制定了当前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:
(一)学习宣传教育阶段(6月11日至6月18日)
我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、省、市、县纪委有关文件,省、市、县委领导的讲话,做到学习教育“一个都不能少”,增强我校党员干部贯彻《规定》的自觉性。校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和实施好《规定》,把握好精神实质。利用开会、学习、讨论向党外群众宣传《规定》,做到人人皆知。
(二)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阶段(6月18日至6月30日)
我校按照中央、自纪委的要求,对照《规定》认真开展自查自纠。中央的《规定》,体现了党的宽严相济的政策,体现了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方针,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。凡有《规定》所列禁止行为的党员干部,要珍惜和把握党组织给予自己的一次机会,消除顾虑,不要怕丢面子,不要等待观望,更不能存有侥幸心理,应主动在6月30日前向我校党总支报告情况,并坚决立即纠正。确保《规定》真正贯彻落实到位。
(三)总结上报阶段(6月22日至6月30日)
我校已对各个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,精心组织,抓好落实,并及时向县纪委报送我校总结汇报材料。
中共婺源县委党校党总支
2007年6月21日
主题词:廉洁自律 严格禁止 权钱交易 汇报
主 送:县纪委
抄 送:县直机关工委 |